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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鳳山市「市長盃」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一、宗旨:

配合鳳山建城222週年紀念,發揚中華文化,透由書法之研究、創作與欣賞, 導引社會大眾,體認中華傳統文化之優美,從而落實心靈改革,提昇生活品質。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高雄縣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縣鳳山市公所

    承辦單位:高雄縣海峽兩岸交流協會

    協辦單位:國立鳳山高級中學、林園鄉公所、救國團高雄縣團委會

三、參加對象

凡中華民國國民、社會青年、以及目前就讀各級學校之在學學生,對書法有
興趣者,皆可按比賽分組之各組別自由報名參加。

四、比賽分組:

(一)長青組:(年滿65歲以上含65歲) 。

(二)社會組:(65歲以下) 。

(三)大專高中組:(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學生) 。

(四)國中組:(國中學生) 。

(五)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

(六)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

五、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書寫內容:以聖賢格言嘉句或典雅之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
2、作品規格:字體不拘,不用裱褙,背後右下角須浮貼報名表。
(1) 長青組、社會組、大專高中組以對開(35×135公分)宣紙書寫。
(2) 國中組、國小組以四分之一開(35×70公分)宣紙書寫。
3、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07月 22日止(郵戳為憑)
4、收件地點:830高雄縣鳳山市中山東路14號
           高雄縣海峽兩岸交流協會收     電話:07-7458956    
5、聯絡人:理事長孫澤深  手機 0911207937  Fax:(07)7458956
               總幹事李文秀  手機 0933651346
6、網址:http//khntc.cyc.org.tw

(二)、複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參加比賽人員:由初賽作品中,每組依比例由評審擇優錄取若干人,通知參 加現場比賽,參加者請自備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承辦單位提供。

    2、書寫內容:由承辦單位現場公佈。

   3、複賽日期:民國99年08月22日(星期日)上午09:30〜 11:0舉行。

      4、複賽地點:國立鳳山高級中學。830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二段130號。

六、評審及獎勵:

(一)、評審:由承辦單位遴選國內著名書法家數人擔任評審委員。

(二)、獎勵方式:

      1、各組前五名酌頒獎金獎勵並核發獎狀乙紙。

   2、各組優選核發獎狀乙紙。

組別

第一名

(一人)

第二名

(二人)

第三名

(三人)

第四名

(四人)

第五名

(五人)

長青組

3500元

3,000元

2500元

1500元

獎狀乙紙

暨禮品乙份

社會組

3500元

3,000元

2500元

1500元

獎狀乙紙

暨禮品乙份

大專高中組

2500元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獎狀乙紙

暨禮品乙份

國中組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500元

獎狀乙紙

暨禮品乙份

國小

高年級組

1500元

1,000元

500元

300元

獎狀乙紙

暨禮品乙份

國小

低年級組

1500元

1,000元

500元

300元

獎狀乙紙

暨禮品乙份

※ 備註: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七、其他事項:

(一)、參選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 格。

(二)、作品經初選後,由承辦單位書函通知入選者,至指定地點參加現場決 賽。

(三)、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

刊印、展覽、典藏之權利。

頒獎

99年 08 月 22 日(星期日)下午2點當場頒獎。

 九、報名表
                高雄縣鳳山市「市長盃」全國書法比賽 報 名表 

參加組別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大專高中、職組  □社會組  □長青組  (請勾選參加組別)

姓    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就讀年級

 

通訊地址

 

□□□□□

E-Mail

 

聯絡電話

(宅)

(公)

(行動)

           

*備註:報名表填妥後請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本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詳情參見:http://khntc.cyc.org.tw/IndexDetail.asp?ID=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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