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旨】發揚中華文化,推展書法教育,促進學習書法風氣,提升書法創作水準。  
貳【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

                                 財團法人郭錫瑠先生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景伊文化藝術基金會

肆【協辦單位】臺北市立福星國民小學/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新北市新莊區中小學家長協會 

              蕙風堂筆墨有限公司/友生昌

      伍【參加對象】

一、親子組︰(參加親子組者得同時送件參加個人組,以親子組優先錄取為原則)以直系親屬二代

            或三代,各一人送件參加。

         二、個人組︰(創意組除外,個人組得擇一組送件參加)

      ()學生組︰

                       1、初小組︰(國小四年級以下)。

2、高小組︰(國小五、六年級)。

3、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

4、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5、大專組︰(含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二年)。

              (二)社會組︰年滿二十歲以上之社會人士。

              (三)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者。

              (四)創意組︰大專組以上參加。 

陸【書寫內容】

有關發揚中華文化、促進多元文化發展、增進族群融合之佳句、先賢格言,詩詞為範圍。

創意組之內容、體裁不限,但需與一般書法之表現形式、風貌有顯著不同。

柒【作品形式】

一、長青、社會組︰四尺宣紙全開(約長一四○公分,寬 七十公分 )。

二、大專、高中組︰四尺宣紙對開(約長一四○公分,寬 三十五公分 )。

三、初小、高小組、國中︰四尺宣紙四開(約長 七十公分 ,寬 三十五公分 )。

四、創意組︰以平面作品為主,勿裝裱,尺幅形式不拘,但畫心不超過長一四0公分 、寬 七十公分 。

五、親子組以同年組之個人作品規格送件。

六、一律直式書寫,字體、大小不拘,作品須親自落款、鈐印。學生落款包括校名、年級(以新學年度為準)、姓名。

七、不須裱褙,作品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捌【收件時間】中華民國101年9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玖【收件地點、收件人】

       收件人:李存禾 秘書長   (237-4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6號。

              電話:(02)2671-1018轉72或0935675949 

             傳真:(02)8672-1723

 

拾【報名送件方法】

一、報名費:個人組每人三百元、親子組每組四百元。

二、至郵局劃撥報名費至本會帳戶:戶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帳號「19899005」。並

將「收據以迴紋針別在作品右上角。

三、將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收件地點。為方便作業,請盡量多人(或團體)一起劃撥、寄件。

四、務必請在信封收件欄註明參加組別,(如:長青組、社會組、大專組、高中組、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親子組、創意組)未註明者恕不受理。

五、凡參賽作品均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並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利,不得異議。

六、參賽者致贈比賽專輯乙冊。 

拾壹【評審】

    一、初評

(一)於101年10月15日以前,聘請書法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評審委員會依送件水準評選出入選獎、佳作獎,以及個人組、各組三十名至六十名,家庭二代組、家庭三代組各六至十組,參加複評。

(三)得入選獎、佳作獎者,致贈獎狀,以資獎勵。

二、複評

(一)初評入闈作品,於101年十月底以前聘請書法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複評。【本次書            

      法比賽初小、高小、國中、高中四組將舉辦現場比賽,比賽時間、地點另函通知

(二)複評選出長青、大專組各15名,社會組25名,分為特優、優等,其餘參與複賽者列為甲等獎。

(三)初小、高小、國中、高中四組通過複評者,得參加現場比賽後評定等第(特優頒予獎金3000元、優等頒予獎金2000元,甲等頒予獎狀獎品),各組名額視參加人數、水準酌予增減。

(四)獲特優、優等獎者,主辦單位將另函邀請參加頒獎典禮活動(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拾貳【獎勵】(各組獎額視參加人數、作品水準由主辦單位酌予增減)

一、特優獎︰凡獲特優獎者頒發獎狀乙幀以及獎品一份。

                (一)社會組錄取十名。

                 (二)長青組、大專組每組錄取五名。

(三)高中組、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每組錄取三至五名。【此四組除以上獎品之外,

      另頒贈獎金3000元

(四)親子組錄取三組。

    二、優等獎︰凡獲優等獎者頒發獎狀乙幀以及獎品一份。

(一)社會組錄取十五名。

(二)長青組、大專組,每組錄取十名。

(三)高中組、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每組錄取八至十名。【此四組除以上獎品之外,

      另頒贈獎金2000元

(四)親子組錄取三組。

   三、甲等獎︰凡入闈總決選未獲以上獎項者,列為甲等獎,頒發獎狀乙幀。

四、創意作品獎︰視水準擇優錄取,不受上列給獎原則限制。

五、指導老師獎:凡指導學生參賽並統一報名送件,主辦單位依數量遴選若干名,頒贈獎狀、獎金以示激勵。

六、獎金及獎品必須親自於頒獎典禮中領取,否則視同放棄。

※附註

一、一OO年(第三十一屆)全國書法比賽活動流程:

1、收件:101年 九月一日 至 九月三十日

 2、初評:101年十月十五日以前

3、複評:101年十月底以前

4、現場比賽【高中組、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暨頒獎活動:101年 十一月二十五日 (星

    期日)(暫定):

5、公布總成績:101年 十二月一日

6、寄發獎狀:101年十二月中旬以前。

7、專輯出版:101年十二月中旬以前。

二、【本會網址】 http://163.20.160.14/~edu  歡迎上網查詢有關比賽訊息。 

三、送件表填寫說明︰

1、填寫送件表一式三聯,請以正楷填寫,勿用鉛筆,地址尤須正確。

2、編號欄請勿填寫(由主辦單位統一編號),電話請以阿拉伯數字填寫。

3、請將送件表一式三聯「釘書針」「釘」於作品背面右下(即作品落款處之背面,請勿黏

    貼。)

4、送件表格式可自行影印填寫,但勿縮小或放大,亦可上本會網站下載。

 5、團體報名者請另外統一造冊寄送。


一O一年度(第三十二屆)全國書法比賽送件表(請以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

第一聯:此聯請「釘書針」釘於作品背後右下角(落款處背面)

編號:              

組別

 

電話

 

地址

 

Email

 

姓名

 

﹍﹍﹍﹍﹍﹍﹍﹍﹍﹍﹍﹍﹍﹍﹍﹍﹍﹍﹍﹍﹍﹍﹍﹍﹍﹍﹍﹍﹍﹍﹍

第二聯:此聯由承辦單位造冊用          編號:              

組別

 

電話

 

地址


Email

 

姓名

 

﹍﹍﹍﹍﹍﹍﹍﹍﹍﹍﹍﹍﹍﹍﹍﹍﹍﹍﹍﹍﹍﹍﹍﹍﹍﹍﹍﹍﹍﹍﹍

第三聯:此聯由承辦單位寄送通知用(郵遞區號必填)

組別

 

電話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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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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