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書藝盃全國書法篆刻比賽簡章
一、宗旨:推行書法風氣,充實藝術涵養,振興傳統文化,提昇生活品質。 四、承辦單位:嘉義縣水上國中、 五、協辦單位: 嘉義市政文堂筆墨莊、嘉義縣書法學會、嘉義市書法學會、八掌書會、啟明齋藝術中心 六、參加對象: 1.長青組:年齡(含)60歲以上。 2.社會組: 3.大專組:含公私立大專院校、及五專後二年學生。 4.高中組:含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5.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 6.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7.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一、二、三、四年級學生。 8.篆刻組(不分組別與年紀皆可參加) 七、作品形式:決賽規格與初賽相同 1.長青組︰宣紙對開(長約一四○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2.社會組︰宣紙對開(長約一四○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3.大專組︰宣紙對開(長約一四○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4.高中組:宣紙對開(長約一四○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5.國中組:宣紙四開(長約七○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6.國小高年級組:宣紙四開28格(長約七○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7.國小中年級組:宣紙四開28格(長約七○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8.篆刻組:以五方印為主,版面尺寸自行設計安排。 八、比賽方式: 1.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 書寫內容:以聖賢格言嘉句或傳統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字體以傳統書法書寫,須加落款,不用裱褙,作品背後右下角須浮貼報名表(報名表如附件)。 (2)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3) 收件地點:(請逕送或郵寄至下列地址,郵寄信封請註明「第四屆書藝盃書法篆刻比賽作品」) 60069 嘉義市體育路37─2號 政文堂筆墨莊 電話:05-2241892 2.決賽:書法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篆刻採現場實際完成方印比賽方式。 ( 1 )在各組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二十人至五十人參加現場決賽(每組視參選件數及程度略作增減),錄取人員由主辦單位將各組錄取人員名單於一月十五日前公佈於 水上國中網站http://www.ssjh.cyc.edu.tw/ 政文堂筆墨莊網站http://www.jwt.url.tw/ ( 2 )決賽時間:一百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星期日。 上午08:30至09:30國中組.高中組.大專組.社會組.長青組 上午09:40至10:40國小組 上午08:30至10:30篆刻組 ( 3 )決賽地點:水上國中學生活動中心(嘉義縣水上鄉水上村進學街45號) ( 4 )書法書寫及篆刻用具自備,比賽用紙及印石由主辦單位現場發給(書法紙張規格如初賽.篆刻為八分方印)。 ( 5 )書寫內容:主辦單位現場指定。 九、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十一位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2.各組錄取名額:各組特優獎三至五名,優等獎五至十五名,甲等獎與佳作獎若干名(每組視參選件數及程度略作增減)。 十、獎 勵:特優獎,優等獎,各頒發獎杯一座、獎狀一張、獎品一份,甲等獎與佳作獎頒發獎狀一張。 十一其 他: 1. 所有初賽及決賽作品一律不予退還參賽者,作品版權歸辦理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2.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佈週知。 第四屆書藝盃全國書法篆刻比賽 組 別 姓 名 出生 年 月 日 住 址 電 話 學校(單位) 班 級 年 班 註:字體請以正楷書寫,切勿潦草。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嘉義縣縣議會
1.當日上午評選,隨即公佈得獎名單並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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