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南陽盃全國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一、 主旨:本會為提昇偏遠地區文化教育,推動社區生活品質,特舉辦書法比賽, 
      藉以宏揚中華文化,促進學習書法風氣,培育藝文人才。
二、 指導單位:台南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南化鄉公所、南陽文教基金會
四、 協辦單位:南陽聖堂修道院
五、 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對書法有興趣者,均可依其年齡組別參加。
六、 比賽分組:1.國小中低年級組(一年級~三年級)
       2.國小高年級組(四年級~六年級)
       3.國中組
        4.高中職組〈含五專制一、二、三年級〉
       5.社會組〈含大專生〉
       以上第一組至第四組均含應屆畢 業生
七、 收件日期:1.初賽作品收件日期:自九十九年六月二十日起至九十九年七月八
                 日止。
         (作品一人一件為限,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2.收件地址:台南縣南化鄉北平村北平九號之五〈南陽聖堂修道院〉
         收件人:傅東光先生收
         電話:(06)577-4109 承辦人:葉水樹0919636185
八、錄 取名額:1.初賽:由評審委員選出,每組各錄取二十五名。
       2.決賽:作品經初賽入選後,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決賽者。
        3.並於九十九年七月十五日網站公佈:
        http://library.tnc.gov.tw/nh/〈南化鄉立圖書館〉
         http://www.ny.org.tw〈南陽聖堂修道院〉
九、決賽日期:1. 時間:九十九年八月十五日〈星期日〉上午十點至十一點止。
       2. 地點:台南縣南化鄉北平村北平九號之五〈南陽聖堂修道院〉
            台三線382.5km
十、自備用具:決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其餘書寫工具請自備。
十一、比賽規則:1. 字體:不拘
        2. 初賽題目:有關發揚中華文化、倫理道德、敦品勵學、心靈改
              革等有關之銘 言、佳句為主。
        3. 決賽題目:於決賽現場公佈
        4. 用紙及規格:國小組1/4開宣紙,字數28字。
                國中組以上對開宣紙,字數20至56字。
               (每件作品皆須落款)
         5. 參加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
        6.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入選作品及著作權歸本基金會所
          有,得獎作品及名單將公佈於〈南陽聖堂修道院〉公佈欄並刊印         在〈南陽雙月刊〉及南化圖書館與南陽聖堂修道院網站上。
十 二、評 審:聘請專家若干名擔任評審。
十三、頒 獎:得獎名單於比賽當日中午一點公佈並頒獎。
十四、獎勵方式:每組各錄取第一、二、三名 及優選三名、佳作數名。
        (一) 第一名頒發獎盃乙座及獎狀乙張、獎金伍仟元
        (二) 第二名頒發獎狀乙張、獎金三仟元
        (三) 第三名頒發獎狀乙張、獎金二仟元
        (四) 優選三名頒發獎狀乙張及獎金伍佰元
        (五) 佳作數名頒發獎狀乙張及高級禮品乙份
十五、注意事項: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 宜,得於比賽會場公佈之。
十六、備 註:決賽當天中午備有午餐。

http://www.ny.org.tw/news/news_32.ht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anL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