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 禪心書道書法徵件比賽簡章
收件日期:98年04月01日至98年04月25日
初審評審時間:98年05月02日
初審網路公佈時間:98年05月05日
決賽比賽時間:98年05月23日、98年05月24日
決賽評審時間:98年06月06日
決賽網路公佈時間:98年07月05日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中台山佛教基金會 上雲藝術中心
決賽地點:中台禪寺高雄鹽埕分院 普高精舍
決賽地址: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10樓
決賽報到地點:上雲藝術中心
決賽報到地址: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7樓 07-533-1755
展出地點:上雲藝術中心 現代館
頒獎時間:98年09月26日 下午2:00
展出期間:98年09月26日 至 11月15日
壹、活動目的:
財團法人中台山佛教基金會 上雲藝術中心首屆對外廣徵書法徵件活動,希望藉此比賽活動,傳遞中華文化優美而深遠的書法藝術精神。從最早殷墟出土的商代甲骨文演變至今的繁體字,漢字的發展歷史共分書寫、書法、書道三個層次,書法為漢字書寫的第二層次,它是一種視覺藝術表現,而草書更是早期抽象畫派的前身,書法表現人的內心世界,表現精神美、氣質美、神韻美,透過手部流暢的律動的運動,展現書法中個人獨具的特色與風格,進而磨鍊身、心性情,內化後提昇藝術涵養和古典文學的知識;爾後,提高寫作者的人格氣質與品性,引人進入適然的心靈境界,昇華我們的性靈,於是為書道。「道」是人生的根本真理,通過書法來悟道,尋求人格的鍛鍊和提昇。它是修行靜、定、慧的功夫,一種哲學的思惟,是漢字書寫的最高層次,其要不在輸贏,在於人品之砥礪,啟發與生俱來的智慧,成就自性的寧靜圓滿。
貳、比賽類別
一、參加對象:
兒 童 組:民國86年1月1日以後至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年滿9歲至12歲者】
國 中 組 :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至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年滿13歲至15歲者】
高中、職組:民國80年1月1日以後至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年滿16歲至18歲者】
大 專 組:民國76年1月1日以後至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年滿19歲至22歲者或就學中】
二、作品形式:
1. 初審:郵寄作品原件,作品以宣紙直幅書寫,書寫字體以楷書體為主,各組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為原則,佛法偈語、詩詞歌賦等為主要參考資料),不加標點符號,並妥善清楚落款,力求作品乾淨整潔,無污點、毀損。
2. 決賽:由主辦單位於決賽現場公佈書寫主題和提供比賽用宣紙。
叁、參賽辦法
比賽程序:
【收件(作品原件)→初審→決賽(現場書寫)→決賽結果於7月5日公佈於上雲網站。】
一、初審
1. 參加方式:請詳填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正、副本請用迴紋針夾於參賽作品後面),連同作品原件、學生證文件影本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影本、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10元郵票五張用訂書機裝訂於報名表副本上,再以掛號方式郵寄主辦單位。(報名必備資料不齊、作品規格不符,視為報名無效)。
2. 收件時間:民國98年4月1日(三)至4月25日(六)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收件地點:上雲藝術中心【80343高雄市鹽埕區 大勇路11號7F】
請註明:「上雲藝術中心 禪心書道獎 書法徵件比賽」 收
4. 徵件作品宣紙規格:
兒童組 — 35cm × 70cm
國中組 — 35cm × 135cm
高中組 — 70cm × 135cm
大專組 — 70cm × 135cm
* 各組徵件作品尺寸可大於原各組規定之尺寸,但不可少於原各組規定尺寸,
【最大尺寸不得超過70cm × 135cm】,如違反上述條件,則不予進入初審階段資格。
5. 評審:聘請國內具知名書畫家擔任評審。
6. 初審結果將訂98年5月5日(二)於上雲藝術中心網站公佈以及7F上雲藝術中心大門張貼初審入圍名單,並以「掛號」寄出通知書通知決賽入圍者和未入圍者,敬請確切注意並詳填個人通訊郵件。
7. 初審送件參賽作品原件,恕不退還。
二、決賽
1. 時間:兒童組、國中組於民國98年05月23日(六)上午和下午分別進行決賽,高中職組、大專組於民國98年05月24日(日)上午和下午分別進行決賽;決賽得獎名單並於98年07月05日(日)在上雲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以及7F上雲藝術中心大門張貼得獎名單。
上雲網址 www.sc-art.org.com
【兒童組、國中組決賽時間、場地】
組 別 |
日 期 |
應 試 時 間 |
報 到 地 點 |
應 試 場 地 |
兒 童 組 |
5月23日(六) |
上午8:30 ~ 10:00 |
7F 上雲藝術中心 |
10F 普高精舍 |
國 中 組 |
5月23日(六) |
下午13:00 ~14:30 |
7F 上雲藝術中心 |
10F 普高精舍 |
【高中、職組、大專組決賽時間、場地】
組 別 |
日 期 |
應 試 時 間 |
報 到 地 點 |
應 試 場 地 |
高中、職組 |
5月24日(日) |
上午8:30 ~ 10:00 |
7F 上雲藝術中心 |
10F 普高精舍 |
大 專 組 |
5月24日(日) |
下午13:00 ~14:30 |
7F 上雲藝術中心 |
10F 普高精舍 |
2. 應試地點:中台禪寺 高雄鹽埕分院 普高精舍10F【同上雲藝術中心大樓】
3. 現場應試時間:90分鐘
4. 決賽入選者自備文房四寶於應試當天使用,不得於向同場應試入選者借用使用,如
經主辦單位發現,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5. 決賽入選者應試注意事項:
(一)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者即寄發准考證,決賽入選者若於05月15日前未收到准考證,
請撥服務電話:07-533-1755 查詢。
(二)決賽入選者接獲准考證時,須詳加核對各欄資料,並妥為保存;若有疑問,請向
本中心提出,以免影響權益,電話:07-533-1755。
(三)決賽入選者應試時,須攜帶准考證及附有照片之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國民身分證、
駕照、全民健保IC卡)以備查驗。
6. 決賽入選者報到注意事項:
(一)報到方式:採書面通訊報到;報到日期:第一階段兒童組、國中組98年05月23日、第二階段高中職、組、大專組98年05月24日,以報到通知單為主,逾時未報到者,
以放棄錄取資格論。
(二)報到時,應繳交報到通知單、攜帶准考證及附有照片之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全民健保IC卡)以備查驗。
(三)決賽入選者雖經評審初審錄取,倘發現資格不符規定者,或所繳交證件如有偽造
假借、塗改等情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且不發給任何有關獎狀、獎金、獎品,並公告取消入選資格。
◎ 參賽須知
一、參賽者不限國籍。
二、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如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中台山佛教基金會所有,作為推展社會藝術教育之用,且得獎者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權。
四、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有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五、參賽者身分認定,均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上所載資料為準。
六、未附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及未詳實填寫報名表,經通知未補正者,視同報名無效。
七、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得獎過之作品,若經發現,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八、參賽者凡冒借、抄襲、拷貝、仿冒、改作或重製他人攝影、作品之原作,除取消得獎資格。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九、得獎及展覽作品均由初審、決賽評審委員評定之,不得有其他異議。
十、參賽者自參加本項比賽起(掛號郵寄之時),視同承認並遵守本比賽簡章上所列之各項規定。
◎ 得獎事宜說明
一、書法比賽初審入選名單和決賽得獎名單謹於本中心網站公佈 www.sc-art.org.com以及張貼得獎名單於7樓上雲藝術中心大門。
二、徵件者入圍初賽入選名單內,主辦單位將於決賽當天頒發第一階段入選獎狀以資鼓勵;再於決賽比賽得獎時進行第二階段於9月26日當天頒發獎金、獎狀和獎品。
三、『上雲藝術中心』書法徵件比賽頒獎典禮:
日期:98年09月26日(週六)下午14:00-16:30
地點:上雲藝術中心【80343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7F】
※誠摯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四、 得獎作品展(佳作獎以上)日期、地點:
日期:98年09月26日(週六)至11月15日止(週日)。
地點:上雲藝術中心【80343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7F,駁二藝術特區旁】
五、 得獎作者協助主辦單位注意事項
頒獎典禮當天請得獎者於98年9月26日中午11:00~13:00至上雲藝術中心,進行報到手續【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並參加頒獎典禮彩排工作。*彩排時間預計為13:10。
六、 獎金領取注意事項
(1)各項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超過NT$13,333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5%(外籍20﹪)稅金。
(2)優選以上得獎者於頒獎當天98年9月26日憑證明身分文件影印本領取獎金,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未領取獎金、獎狀由主辦單位代為處理,不得異議。如有委託代理人之事,請填寫委託代理書【參照附件2格式】。
七、 入決賽未得獎之作品領回
(1)入決賽未得獎之作品請於98年7月15日至98年07月30日18:00以前至上雲藝術中心7樓領回。週二至週五10:00-18:00;週六至週日10:00-19:00;週一休館。(2)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未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代為處理,不退予參賽者,同簡章規定。
◎上雲藝術中心
地址:80343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7F,【駁二藝術特區旁】
電話:07-533-1755 傳真:07-533-1756
Email:sc-art@umail.hinet.net 上雲網址 www.sc-art.org.com
◎獎勵辦法
一、 兒童組
第一名:1名,獎金1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1名,獎金 5,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1名,獎金 4,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10名,各得獎金2,000元,獎狀一張。
佳作獎:25名,各得獎狀一張、獎品一份。
二、 國中組
第一名:1名,獎金1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1名,獎金 5,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1名,獎金4,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5名,各得獎金2,000元,獎狀一張。
佳作獎:20名,各得獎狀一張、獎品一份。
三、 高中、職組
第一名:1名,獎金1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1名,獎金 5,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1名,獎金 4,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3名,各得獎金2,000元,獎狀一張。
佳作獎:15名,各得獎狀一張、獎品一份。
四、 大專組
第一名:1名,獎金15,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1名,獎金 8,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1名,獎金 7,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3名,各得獎金3,000元,獎狀一張。
佳作獎:15名,各得獎狀一張、獎品一份。
九十八年度 財團法人中台山佛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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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雲藝術中心 第一屆 禪心書道獎
◎ 書法徵件比賽 報名表
(本表得剪下或影印使用)(附件一)
就讀學校 |
市 縣 學校名稱: |
參 賽 組別 |
□ 兒童組 □ 國中組 □ 高中組 □ 大專組 |
參 賽 編 號 |
(由主辦單位填寫) |
||
姓 名 |
|
出 生 日 期 |
民國 年 月 日 歲 |
性 別 |
□ 男 □ 女 |
||
身 分 證 字 號 |
|
外籍護照號碼 |
|
國 籍 |
|
||
聯絡地址 |
□□□ - □□ 郵遞區號
|
||||||
戶籍地址 |
□□□ - □□ 郵遞區號
|
||||||
聯絡方式 |
電話:( H )
( O )
手機:
|
家長(監護人) |
(未成年者必填寫) |
||||
(一)參賽須知:
2.收件時間:民國98年04月01日至04月25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參賽掛號郵寄原則,一個信封以一人一件為準;團體報名者應以一件一信封個
別裝袋,並詳列名冊份數,再以大信封裝袋掛號郵寄。
4.收件人:「上雲藝術中心 禪心書道 書法徵件比賽」 收
5.收件地點:80343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7F
(信封左下角請註明參賽類別、組別、姓名)。
6.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皆歸上雲藝術中心所有,作為推展社會藝術教育之用,
且得獎者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權。
(二)決賽(審)通知將以掛號信函正式書面通知參賽者;時間、地點如下:
【兒童組、國中組決賽時間、場地】
組 別 |
日 期 |
應 試 時 間 |
報 到 地 點 |
應 試 場 地 |
兒 童 組 |
5月23日(六) |
上午8:30 ~ 10:00 |
7F 上雲藝術中心 |
10F 普高精舍 |
國 中 組 |
5月23日(六) |
下午13:00 ~14:30 |
7F 上雲藝術中心 |
10F 普高精舍 |
【高中、職組、大專組決賽時間、場地】
組 別 |
日 期 |
應 試 時 間 |
報 到 地 點 |
應 試 場 地 |
高中、職組 |
5月24日(日) |
上午8:30 ~ 10:00 |
7F 上雲藝術中心 |
10F 普高精舍 |
大 專 組 |
5月24日(日) |
下午13:00 ~14:30 |
7F 上雲藝術中心 |
10F 普高精舍 |
(三)頒獎典禮:98年09月26日(六)下午14:00至16:30,上雲藝術中心。
(四)作品展出:98年09月26日至11月15日於上雲藝術中心 現代館展出。
主辦單位洽詢電話:07-533-1755 傳真:07-533-1756
(五)簡章索取方式:
(1)公告於上雲藝術中心網頁:第一屆 禪心書道獎書法徵件比賽查詢,免費下載報
名相關表件。網址:http://www.sc-art.org.tw
(2)中台禪寺全省各精舍知客室,各分精舍地址請上中台世界網站查詢。
中台世界網址:http://www.ctworld.org.tw
九十八年度 財團法人中台山佛教基金會 上雲藝術中心 第一屆 禪心書道獎
◎ 書法徵件比賽 委託書 (本表得剪下或影印使用)(附件二)
本人 ,因故無法親自前來領取「財團法人中台山佛教基金會上雲藝術中心 第一屆 禪心書道書法獎」得獎之獎金、獎狀、獎品,特立此委託書,委託 代為領取得獎之獎金、獎狀、獎品,絕無異義。上雲藝術中心於日後發生委託人與被委託仁之相關得獎之獎金、獎狀、獎品爭議之事無需負責相關責任,特以此證明。
委託人簽章:
委託人身分證字號:
委託人地址:
被委託人姓名簽章:
被委託人身分證字號:
被委託人地址:
上雲藝術中心
主 任 委 員 林 中 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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