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 山 鎮 公 所 主辦 第七屆慈暉獎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湛 墨 書藝 會 仲希文教基金會 承辦
一、實施目的:為倡導及提昇書法研習風氣及水準,俾以弘揚固有傳統國粹,暨紀念 邱師母仲希闕金玉女士仙逝
七週年,緬懷其對書法藝術之貢獻,特舉辦本書法比賽。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文化局
高雄縣政府文化局
(二)主辦單位:岡山鎮公所
承辦單位:湛墨書藝會
仲希文教基金會
三、比賽組別:
(一)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二)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三)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四)國 中 組:國中學生。
(五)高 中 組:高中學生。
(六)社 會 組:大學、社會人士。
(七)長 青 組:六十歲以上長者。
四、比賽方式:
(一)採徵件評選方式。
(二)書寫內容:題目自定,以聖賢佳句、詩詞為主。字數不拘。
(三)書寫規格:國中組以下(含國中組)以四開宣紙(長70公分,寬35公分)書寫。高中組以上(含高中組)以對開宣紙(長135公分,寬35公分)書寫。作品需落款署名(學生請書寫校名年級)。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前,以郵戳為憑。
(五)送件地點:1岡山鎮公所服務台 電話:(07)6214193#298
2高雄市楠梓區德信街6號 仲希文教基金會 邱怡強老師 電話:(07)364-8157
3高雄市福德二路三十號 汶采筆墨有限公司 電話:(07)722-9998
4高雄市建國一路388號 南州筆墨紙硯公司 電話:(07)222-2429
(六)送件注意事項:1報名信封上須註明參加組別,作品背後右下角須貼送件表。
2參賽同學請勿重覆送件。(重覆送件,不予評審)
3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五、評審及獎勵:
1由主辦單位聘請名書法家若干名擔任評審委員。
2獎勵:各組選出前五名、優選二十名及佳作若干(名額得隨徵件數量增減)。
六、其他事項: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退件,本會有權展出及複製。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送件表】格式如附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八、評審日定十二月二十六日於岡山中山堂公開評選。
九、比賽成績及頒獎日期預定十二月二十九日公佈於湛墨書藝會網站。 網址:http://myweb.hinet.net/home10/kevinlin2004/
。☆前五名得獎者若姓名有誤,請於十二月卅一日前確認以利獎盃製作。
十、頒獎日期:定於九十八年一月四日〈星期日〉下午二時於岡山中山堂盛大舉行頒獎典禮。
第七屆慈暉獎書法比賽送件表
參加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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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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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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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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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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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指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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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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