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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 山 鎮 公 所 主辦 第七屆慈暉獎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湛 墨 書藝 會 仲希文教基金會 承辦

一、實施目的:為倡導及提昇書法研習風氣及水準俾以弘揚固有傳統國粹暨紀念  邱師母仲希闕金玉女士仙

七週年,緬懷其對書法藝術之貢獻,特舉辦本書法比賽。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文化局

高雄縣政府文化局

(二)主辦單位:岡山鎮公所

      承辦單位:湛墨書藝會

                   仲希文教基金會

三、比賽組別:

   (一)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二)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三)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四)國      組:國中學生。

(五)高      組:高中學生。

(六)社      組:大學、社會人士。

   (七)長      組:六十歲以上長者。

四、比賽方式:

   (一)採徵件評選方式。

(二)書寫內容:題目自定,以聖賢佳句、詩詞為主。字數不拘。

   (三)書寫規格:國中組以下(含國中組)以四開宣紙(長70公分,寬35公分)書寫。高中組以上(含高中組)以對開宣紙(長135公分,寬35公分)書寫。作品需落款署名(學生請書寫校名年級)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前,以郵戳為憑。

 (五)送件地點:1岡山鎮公所服務台  電話:(07)6214193#298

2高雄市楠梓區德信街6號 仲希文教基金會  邱怡強老師  電話:(07)364-8157

                   3高雄市福德二路三十號   汶采筆墨有限公司 電話:(07)722-9998

                   4高雄市建國一路388號 南州筆墨紙硯公司  電話:(07)222-2429      

  (六)送件注意事項:1報名信封上須註明參加組別,作品背後右下角須貼送件表。

                       2參賽同學請勿重覆送件。(重覆送件,不予評審)

                       3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五、評審及獎勵:

  1由主辦單位聘請名書法家若干名擔任評審委員。

  2獎勵:各組選出前五名、優選二十名及佳作若干(名額得隨徵件數量增減)

六、其他事項: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退件,本會有權展出及複製。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送件表】格式如附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八、評審日定十二月二十六日於岡山中山堂公開評選。

比賽成績及頒獎日期預定十二月二十九日公佈於湛墨書藝會網站 網址http://myweb.hinet.net/home10/kevinlin2004/

前五名得獎者若姓名有誤,請於十二月卅一日前確認以利獎盃製作。

十、頒獎日期:定於九十八年一月四日〈星期日〉下午二時於岡山中山堂盛大舉行頒獎典禮。

第七屆慈暉獎書法比賽送件表

參加組別

 

姓名

 

電話

 

就讀學校

 

通訊處

 

書法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電話

 

請貼於作品背後右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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