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度古文字杯書法比賽簡章 一、主 旨:為弘揚中華固有文化導引書法藝術,往下紮根,向上發展,陶冶身心性靈,提昇生活品質,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台中市文化局 三、主辦單住:中華甲骨文學會、台灣省中國古文字學會 四、協辦單住:台中市南屯國民小學、正大光明筆墨有限公司、伯陶軒企業有限公司、歐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賞心齋。 五、比賽組別: 1.國小組:含一~六年級。 2.國中/高中職組:含一~三年級。 3.社會組:不限年齡、地區、資歷。 六、比賽程序: 1.收件地點:404台中市北區精武路265號 台灣省中國古文字學會收,信封上請註明組別。 2.收件時間:九十七年九月二十日至九月三十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未符規定之作品概不受理。) 3.評審日期:九十七年十月十九日。 4.展出日期:各組前三名作品,於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至同月二十日假台中市文化中心大墩藝廊(四)展覽。 七、評審及獎勵: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著名書法家擔任評審委員。各組獲獎內容如下: 1.第一名錄取1名,各發獎狀乙紙、獎學金(社會組一萬元、國中/高中職組六千元、國小組五千元。) 2.第二名錄取2名,各發獎狀乙紙、獎學金(社會組八千元、國中/高中職組五千元、國小組三千元。) 3.第三名錄取3名,各發獎狀乙紙、獎學金(社會組六千元、國中/高中職組四千元、國小組二千元。) 4.優選獎:各組十名,各贈高級獎品乙份、獎狀乙紙。 5.佳作獎:各組選若干名,贈獎品乙份、獎狀乙紙。(視參加人數酌量增減) 6.入選獎:各組選若干名,贈獎狀乙紙。(視參加人數酌量增減)。 八、參賽須知: 1.參賽者須填寫「九十七年度古文字杯書法比賽報名表」如附表,每人限定一件。 2.國小及國中/高中職組字體不拘,社會組以古文字為限【包括甲骨文、金文(東、西周)、石鼓文。】 3.參賽作品國小組以四開宣紙約35x70公分為準 4.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察知不實,得由評審會通過取消參賽資格。 5.凡參賽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6.凡設籍中華民國國民均可參加,但主辦單位之會員不得參加比賽。 九、頒獎: 1.預定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十一時在台中市文化中心大墩藝廊(四)頒發。 2.得獎人當日應親自領取,未領取者視同放棄,一律不予補發亦不可代領。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 十一、網址:www.plantspaper.com 十二、主辦單位聯絡人:陳總幹事 手機:0928-989051 ※備註: 1.本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剪下影印或放大,請將此表與作品以迴紋針夾住一併放入信封中,勿貼於宣紙上。 2.團體報名者,寄送請分別將作品與送件表裝成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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