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度古文字杯書法比賽簡章

一、主    旨:為弘揚中華固有文化導引書法藝術,往下紮根,向上發展,陶冶身心性靈,提昇生活品質,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台中市文化局

三、主辦單住:中華甲骨文學會、台灣省中國古文字學會

四、協辦單住:台中市南屯國民小學、正大光明筆墨有限公司、伯陶軒企業有限公司、歐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賞心齋。

五、比賽組別:

    1.國小組:含一~六年級。

    2.國中/高中職組:含一~三年級。

    3.社會組:不限年齡、地區、資歷。

六、比賽程序:

    1.收件地點:404台中市北區精武路265 台灣省中國古文字學會收,信封上請註明組別。

    2.收件時間:九十七年九月二十日至九月三十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未符規定之作品概不受理。)

    3.評審日期:九十七年十月十九日。

    4.展出日期:各組前三名作品,於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至同月二十日假台中市文化中心大墩藝廊(四)展覽。

七、評審及獎勵: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著名書法家擔任評審委員。各組獲獎內容如下:

  1.第一名錄取1名,各發獎狀乙紙、獎學金(社會組一萬元、國中/高中職組六千元、國小組五千元。)

    2.第二名錄取2名,各發獎狀乙紙、獎學金(社會組八千元、國中/高中職組五千元、國小組三千元。)

    3.第三名錄取3名,各發獎狀乙紙、獎學金(社會組六千元、國中/高中職組四千元、國小組二千元。)

    4.優選獎:各組十名,各贈高級獎品乙份、獎狀乙紙。

    5.佳作獎:各組選若干名,贈獎品乙份、獎狀乙紙。(視參加人數酌量增減)

    6.入選獎:各組選若干名,贈獎狀乙紙。(視參加人數酌量增減)。

八、參賽須知:

    1.參賽者須填寫「九十七年度古文字杯書法比賽報名表」如附表,每人限定一件。

    2.國小及國中/高中職組字體不拘,社會組以古文字為限【包括甲骨文、金文(東、西周)、石鼓文。】

    3.參賽作品國小組以四開宣紙約35x70公分為準
         
國中/高中職組以對開宣紙約35x135公分為準
         
社會組以全開宣紙約70x135公分為準
         
內容自選(以不違善良風俗積極向善者、歷代名言佳句),均直式書寫,須落款鈐印,不須裱褙。

    4.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察知不實,得由評審會通過取消參賽資格。

    5.凡參賽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6.凡設籍中華民國國民均可參加,但主辦單位之會員不得參加比賽。

九、頒獎:

    1.預定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十一時在台中市文化中心大墩藝廊(四)頒發。

    2.得獎人當日應親自領取,未領取者視同放棄,一律不予補發亦不可代領。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

十一、網址:www.plantspaper.com

十二、主辦單位聯絡人:陳總幹事 手機:0928-989051

備註:

    1.本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剪下影印或放大,請將此表與作品以迴紋針夾住一併放入信封中,勿貼於宣紙上。

    2.團體報名者,寄送請分別將作品與送件表裝成一份。

九十七年度古文字杯書法比賽送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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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別

 

就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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