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孔文化植根書法比賽暨傳書名師獎徵選辦法
一.目 的:(一)為提昇孔子思想,從根植基,培養小學生做人處事之道,使能為人走正道,行事守中道,以匡世風,導正社會倫理道德。
(二)為新世代文化植根,鼓勵小學生研習書法,認識傳統文化,暨小學教師教導書法,進而融入生活,建立人文素養,傳承固有文化。
二.主辦單位:中國孔學會、中華民國書學會(承辦)
三.協辦單位:中華日報、中華倫理教育學會、淡江大學文錙藝術中心。
四.參賽分項、分組:
比賽:(一)國小中低年級組(小學四年級以下學生)。
(二)國小高年級組(小學五、六年級以下學生) 。
傳書名師獎:任教於國民小學教師,書法教學成績優良及擅於書法創作者。
五.比賽程序參加要點
(一)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書直式作品乙件參加初選。初選作品由初審委員選出各組五十名入選者參加現場決賽。(得視參加人數比例酌予增減)
(二)決賽:入選決賽者於指定日期在台北市參加現場書寫。
(三)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審。
六.初選收件:97年10月5日止
請將規定作品附填報名表,並於信封註明參加尊孔文化植根書法比賽及組別,郵寄「台北市長安西路261號3樓 中華民國書學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電話:02-25582323中華民國書學會。
七.參賽須知:
(一)初選
1.參加初選作品以四開宣紙(約67X34公分)書寫,字數需在16字至32字之間,不須裝裱,作品內容以弟子規、三字經為範圍,自擇章句書寫。
(弟子規內容可從中華民國書學會網站www.shufa.org.tw查看)
2.每人限參加一組,以一件作品為原則,不得重複送件。(重複送件者取消參賽資格)
3.限以直幅書寫,不限書體,需落款署名,用印與否請自行決定。
4.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經查獲或評審認為不實,得取消參賽資格。
5.請盡可能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務必詳填報名表,貼妥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6.獲選入圍參加決賽之名單,將於決賽日期前二週,公佈於中國孔學會及中華民國書學會網站及中華日報新聞刊出。
(二)決賽
1.獲選決賽名單公佈後,隨即發出決賽通知。(未獲入圍參加決賽者,不再通知)
2.預定97年10月25日於台北舉行決賽。其相關規定於寄發決賽通知時說明。
(三)傳書名師獎:參加老師須於10月10日前寄來自書作品及報名表格(請從中華民國書學會網站下載) ,並參酌推薦學生參加本次比賽人數及獲獎成績,由評審委員評選。教師作品不限尺寸及字數,以論語、大學、中庸、禮運大同篇之內容自擇章句書寫。
八.評審:各項評審均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書法名家及相關人士擔任之。
九.獎額及獎勵: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
特優一名,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乙紙。
優等二名,每名獎金七仟元,獎狀乙紙。
頭等三名,每名獎金五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二十名,每名獎金三仟元,獎狀乙紙。
(二) 國小高年級組:
特優一名,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乙紙。
優等二名,每名獎金七仟元,獎狀乙紙。
頭等三名,每名獎金五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二十名,每名獎金三仟元,獎狀乙紙。
各組參加決賽未獲以上獎項者,均授予「入選」獎勵
(三)傳書獎—國小教師
徵選五位得獎,每位獲得獎金三萬元,獎狀一紙,並報請學校敘獎。
十.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均不得要求退件,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十一.頒獎典禮與展出:
(一)頒獎典禮於決賽當天,比賽完畢進行評審後隆重舉行,詳細日程於發出決賽通知時說明。
(二)得獎作品將於頒獎典禮後,擇期展出,頭獎以上作品將刊於中華日報。
尊孔文化植根書法比賽報名表
【報名表】本表可自行剪下或放大,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參加組別 |
| 出生日期 | 民國 年 月 日 | ||||
姓名 |
| 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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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 法定監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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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
| 就讀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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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遞區號 |
| 通訊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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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日) (夜) 行動電話 | ||||||
電子信箱 |
| 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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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經歷 | 授課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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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先生 小姐 |
決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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