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霧峰鄉『第一屆阿罩霧盃』全國書法推廣比賽辦法
、宗旨:宏揚固有傳統文化提倡書法風氣,培育藝文人才,提昇人文情懷素養及充實生活品質,特舉辦本活動。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台中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霧峰鄉公所、私立明台高級中學、財團法人社教文化基金會
三、承辦單位:台中縣書法學會
四、贊助單位及芳名錄:
 
、參賽資格:凡設籍中華民國國民均可參加。
、比賽組別:1.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2.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3.國中組4. 大專高中組5.社會組6.長青組(六十歲以上)。
、比賽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一、初賽:1.收件時間:97年08月10日至08月25日截止收件,一律郵寄(郵戳為憑)。
          2.收件地點:霧峰鄉以文圖書館   地址:台中縣霧峰鄉大同路8號   收件人:蘇思偉   聯絡電話:(04)23332426  
網站:http://www.wufeng.gov.tw/main.php
          3.    目:內容自選,以聖賢格言或典雅詩詞為主。
          4.用紙及規格:長青組、社會組全開(70×1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大專高中組、國中組以半開(35×1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
國小高年級組、中年級組(35×70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用裱褙,背後右下角須浮貼送件表。
二、複賽:(初賽入選者由主辦單位書面通知現場書寫比賽)
          1.時間:97年09月21日(星期日)     
2.地點:私立明台高級中學
3.地址:台中縣霧峰鄉萊園村萊園路91號
三、注意事項: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參加比賽人員,由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五十人,通知參加現場比賽,參加者請自備墊布及書寫用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2.書寫內容現場公佈。
3.參加比賽人員中午便餐由主辦單位提供。
4.複賽當天下午辦理頒獎典禮;得獎人未領取者,逾期七日者,視同放棄獎金、獎狀、獎品。(當日可代領)
、評審及獎勵:
(一)評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國內名書法家數人擔任。
(二)說明:凡參加現場複賽佳作以下者均列為入選,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獎勵之。
(三)凡初賽及決賽作品均不退件,並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具有出版、展覽之權利。
(四)獎勵方式:如表
 
   
第一名(1人)
第二名(2人)
第三名(3人)
優選(5人)
入選(39人)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獎狀、獎品
獎 狀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獎狀、獎品
獎 狀
大專高中組
3,000元
2,000元
1,500元
獎狀、獎品
獎 狀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獎狀、獎品
獎 狀
國小高年級組
1,500元
1,000元
500元
獎狀、獎品
獎 狀
國小中年級組
1,500元
1,000元
500元
獎狀、獎品
獎 狀
台中縣霧峰鄉『第一屆阿罩霧杯』全國書法比賽送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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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服務單位或學校
 
通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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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上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報名表請貼於作品背面左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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