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聯青社台灣總會2008年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一、主旨:為宏揚國粹,推廣學習書法風氣,提昇倫理道德,建立書香文化與祥和社會,特舉辦全國聯青杯第十屆書法比賽。
二、主辦單位:國際聯青社台灣總會〈北區、中A.B區、南區〉
三、指導單位:文建會、教育部、台中市政府、各縣市教育局
四、協辦單位: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寶島眼鏡公司
五、承辦單位:台中國際聯青社〈中B區〉
六、贊助單位:贊助五千元以上公司、團體、社團即刊登在比賽簡章及聯青社刊廣告頁上
七、參加資格對象:
凡全國之國民可依組別參加比賽,曾在前屆獲得各組第一名者,本年度不得在同組報名參加比賽。
八、組別:社會組〈社會人士〉
大學組〈大專及大學學生〉
高中組〈高中學生〉
國中組〈國中學生〉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創意組〈不分程度、年齡,自認有創意之作品均可參加〉
九、初賽:〈收件評選、郵寄,參加初選作品,每人一組一件為限〉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7年3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
總會地址:台北市新生北路二段121號7樓電話:(02)25619093
e-mail:RHQ@ysmen.org.tw ymtwnreg@ms33.hinet.net
收件地址:(403)台中市西區英才路617號(國泰棉紙公司) 電話:(04)23730575
書寫內容:與倫理道德、敦品勵學、發揚中華文化等有關之銘言詩詞佳句,字體不拘。
書寫規格:以手工宣紙四開〈長70公分、寬35公分〉直式書寫,左下方須落款並署名,
作品背面左下角請貼送件表兩張〈一張實貼、一張浮貼〉
十、複賽:〈每組甄選100名,通知現場比賽或總會網站查詢〉書法內容當場公佈,
筆墨請自備,用紙由國泰棉紙公司免費提供。
時間:97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起,請攜帶複賽通知單,辦理報到手續。
地點:在台中市舉行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北部、中部、南部之公正專家擔任,當日公佈之〉
十一、獎勵辦法:〈頒獎時間、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1.社會組:第一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一萬元,
第二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八千元,
第三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六千元〈各一人〉
2.大學組:第一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一萬元,
第二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八千元,
第三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六千元〈各一人〉
3.高中組:第一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一萬元,
第二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八千元,
第三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六千元各一人〉
4.國中組、國小組:
第一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七千元,
第二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五千
第三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三千元〈各一人〉
5.創意組:第一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一萬元,
第二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八千元,
第三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六千元〈各一人〉
優選獎、佳作獎、入選獎:獎狀乙紙。〈由主辦單位寄交獲獎人〉
指導老師獎:每組第一名指導老師各發給獎牌乙面
〈一人同時獲數組指導獎時,頒乙面獎牌〉現場複賽者紀念品各一份。
十二、展覽:各組優勝作品分批於北、中、南各區聯合例會展出,刊登於聯青社刊,並寄發給各優勝參賽人員。
十三、附則:凡初賽及複賽作品均不退件,並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具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力,
作品保存於聯青社總會,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協調處理。
一、主旨:為宏揚國粹,推廣學習書法風氣,提昇倫理道德,建立書香文化與祥和社會,特舉辦全國聯青杯第十屆書法比賽。
二、主辦單位:國際聯青社台灣總會〈北區、中A.B區、南區〉
三、指導單位:文建會、教育部、台中市政府、各縣市教育局
四、協辦單位: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寶島眼鏡公司
五、承辦單位:台中國際聯青社〈中B區〉
六、贊助單位:贊助五千元以上公司、團體、社團即刊登在比賽簡章及聯青社刊廣告頁上
七、參加資格對象:
凡全國之國民可依組別參加比賽,曾在前屆獲得各組第一名者,本年度不得在同組報名參加比賽。
八、組別:社會組〈社會人士〉
大學組〈大專及大學學生〉
高中組〈高中學生〉
國中組〈國中學生〉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創意組〈不分程度、年齡,自認有創意之作品均可參加〉
九、初賽:〈收件評選、郵寄,參加初選作品,每人一組一件為限〉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7年3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
總會地址:台北市新生北路二段121號7樓電話:(02)25619093
e-mail:RHQ@ysmen.org.tw ymtwnreg@ms33.hinet.net
收件地址:(403)台中市西區英才路617號(國泰棉紙公司) 電話:(04)23730575
書寫內容:與倫理道德、敦品勵學、發揚中華文化等有關之銘言詩詞佳句,字體不拘。
書寫規格:以手工宣紙四開〈長70公分、寬35公分〉直式書寫,左下方須落款並署名,
作品背面左下角請貼送件表兩張〈一張實貼、一張浮貼〉
十、複賽:〈每組甄選100名,通知現場比賽或總會網站查詢〉書法內容當場公佈,
筆墨請自備,用紙由國泰棉紙公司免費提供。
時間:97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起,請攜帶複賽通知單,辦理報到手續。
地點:在台中市舉行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北部、中部、南部之公正專家擔任,當日公佈之〉
十一、獎勵辦法:〈頒獎時間、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1.社會組:第一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一萬元,
第二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八千元,
第三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六千元〈各一人〉
2.大學組:第一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一萬元,
第二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八千元,
第三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六千元〈各一人〉
3.高中組:第一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一萬元,
第二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八千元,
第三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六千元各一人〉
4.國中組、國小組:
第一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七千元,
第二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五千
第三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三千元〈各一人〉
5.創意組:第一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一萬元,
第二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八千元,
第三名頒獎牌、獎狀及獎金六千元〈各一人〉
優選獎、佳作獎、入選獎:獎狀乙紙。〈由主辦單位寄交獲獎人〉
指導老師獎:每組第一名指導老師各發給獎牌乙面
〈一人同時獲數組指導獎時,頒乙面獎牌〉現場複賽者紀念品各一份。
十二、展覽:各組優勝作品分批於北、中、南各區聯合例會展出,刊登於聯青社刊,並寄發給各優勝參賽人員。
十三、附則:凡初賽及複賽作品均不退件,並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具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力,
作品保存於聯青社總會,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協調處理。
聯青盃第10屆書法比賽送件表 | 聯青盃第10屆書法比賽送件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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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 年級 | 學校 | 年級 | ||||||
指導 老師 | 電話 | 指導 老師 | 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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