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水林鄉第四屆「鄉長盃」全國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旨:推展書法藝術,啟發藝文人才,提昇人文情懷素養,建構書香社會
          充實生活品質
二、依據:雲林縣水林鄉公所年度施政計畫規劃營造「閱讀書香社會」願景方案
           規劃辦理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三)承辦單位:雲林縣水林鄉立圖書館
(四)協辦單位:水林鄉民代表會水林鄉燦林國小
四、參加對象:凡全國熱愛書法寫作藝術者,均可按年齡組別參加。
五、比賽組別:
(一)長青組(六十歲以上)
(二)社會組(包括各大學院校及專科四五年級學生)
(三)高中組(包括五專一三年級及高中職學生)
(四)國中組
(五)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六)國小中年級組(國小四年級以下學生)
六、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書寫內容:以聖賢格言嘉句或典雅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
2.作品規格:高中組以上各組以對開(35x1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國中及國小組以1/4開(35x70公分) 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用裱褙,背後右下角須浮貼送件表。
3.即日起開始收件至97年3月31日止(郵戳為憑)。
4.郵寄收件地點:652雲林縣水林鄉水北村文化路6號「水林鄉立
圖書館 收」。
5.各組擇優錄取前40名,取得參加現場決賽資格。現場決賽經評審「入選」以上者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參加比賽人員:由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40人,除公佈於雲林縣水林鄉公所網站外並個別通知參加現場比賽,參加者自備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2.書寫內容:現場公佈。
3.決賽日期:97年4月27日(星期日)。
4.決賽地點:雲林縣水林鄉燦林國小技擊館。(水林鄉水北村水林路6號)
5.決賽當天下午辦理頒獎典禮。
七、評審及獎勵:
 (一)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名書法家3~5人擔任。
  (二)獎勵方式:
  
第一名
(1人)
第二名
(2人)
第三名
(3人)
優選5人
佳作5人
入選若干
 
備 註
長青組
10,000
6,000
3,500
獎狀、獎品
獎狀、獎品
獎狀
各組前三名均贈獎盃及獎金,優選及佳作發給獎狀及獎品,入選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社會組
10,000
6,000
3,500
獎狀、獎品
獎狀、獎品
獎狀
高中組
3,500
2,000
1,500
獎狀、獎品
獎狀、獎品
獎狀
國中組
3,000
2,000
1,500
獎狀、獎品
獎狀、獎品
獎狀
國小高年級組
2,500
1,500
1,000
獎狀、獎品
獎狀、獎品
獎狀
國小中年級組
2,500
1,500
1,000
獎狀、獎品
獎狀、獎品
獎狀
 
 
 
 
 




說明:1.各組前三名均致贈獎狀及獎金。
           2.「優選獎/佳作獎」贈獎狀及獎品,各組錄取名額得視水準增減之,另視各組水準錄取入選人員若干人,發給「入選」獎狀獎勵。
八、經費來源:由主辦單位水林鄉公所籌措編列預算支應。
九、作品處理:
   1.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版權歸雲林縣水林鄉公所所有。
   2.優勝作品擇期於雲林縣水林鄉立圖書館公開展覽。
十、其他附則事項:本計畫及比賽優勝等相關資訊,請逕至雲林縣水林鄉公所網址 
     http://www.shuilin.gov.tw/;賜教諮詢電話:(05)7856413
十一、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適時修訂公告之。
 
 
 
(請沿虛線剪下)
                   雲林縣水林鄉第4屆「鄉長盃」書法比賽送件表
組別
參加人員姓名
服務單位或學校
郵遞區號
通  訊  處
電 話
 
 
            年級
 
 
 
經歷(曾獲獎項)
 
 
 
指導老師
 
手機:
宅:
 
    字體請寫正楷,資料不齊者,由承辦單位視實際情形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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