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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磊翁杯」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一、宗旨:
為紀念書法大師謝宗安先生,畢生致力宏揚書法藝術,振興中化文化之精神,並導引社會大眾,透過書法之研究、創作與欣賞,以體認優美之文化傳統,從而落實心靈改革。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華書道學會
協辦單位: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三、參加對象:

(一)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及旅居在台灣地區之外籍人士,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曾獲本獎歷屆各組第一名者,本屆不得在同組報名參加比賽)
(二)分組:1、國小組 2、國中組3、高中、職組 4、大專組(含研究所)5、社會組 6、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四、參加須知:
(一)參加者(各組)繳交報名費 300 元,請利用郵政劃撥帳號: 17368506 戶名:中華書道學會,劃撥單背面之通訊欄請註明參加類組,劃撥單收據影本請與報名表一起郵寄。
(二)參加者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組別(如國小組、高中組、社會組),並填寫「磊翁杯」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之左上角。
(三)參加初選作品,以一人一件為限,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字體不拘,規格一律以四尺宣紙對開(約 34X136 公分)直立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並妥善落款,書寫後不須裱褙。
(四)參選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五)作品經初選後,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入選者,至指定地點參加現場決賽,參加者請自備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六)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中華書道學會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五、收件:

(一)初選作品收件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作品一律郵寄送件,請逕寄
10693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 345 15 5 5 鄒多悅理事長收洽詢電話: 02-2777-3658 0955-474-188 鄒多悅理事長 02-2929-7775 0925-800-580 林三將秘書長

六、比賽程序:

(一)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二十至三十名(視各組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參加決賽。入選決賽者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
(二)決賽: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場書寫。
(三)決賽日期:九十七年三月三十日(星期日)上午八時
(四)決賽地點:台北市愛國西路一號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七、評審及獎勵: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
(二)決賽評審於決賽後立即進行,並於當日下午舉行頒獎,獲獎名單及比
賽優勝作品將刊登於中華書道季刊及中華書道學會網站。
(三)各組各頒特優獎一名、優選獎二至三名、佳作獎三至五名、入選獎若

干名(視各組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各組優勝者均贈獎金或獎品及獎狀一紙,入選者贈獎狀一紙,各組獎金金額 ( 新台幣 ) 如下:


6,000 3,000
7,000 4,000
高中、職組 8,000 5,000
10,000 6,000
10,000 6,000
10,000 6,000

§備註: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頒獎:

九十七年三月三十日(星期日)下午二時三十分

報名表下載
http://www.cc.org.tw/download/form1.doc
 
 
 
第六屆「磊翁杯」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
就讀年級參加組別:
□國小組  年級□國中組   年級□高中、職組  年級 
□大專組(含研究所)   年級    □社會組    □長青組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別
  
身分證字號
 
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宅)        (公)         (行動)
 
 
 

*備註:
1、本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或放大,報名表請浮貼於作品背面左上。
2、報名費300元之劃撥單收據影本,請與報名表一起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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